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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见2025
作者:小编    所属栏目:【案例展示】    时间:2026-01-24

  为全面展示北京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差异化加强检察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检察“履职效能”与“制度赋能”相统一的实践成效,以发挥精品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牵引带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日前,北京市检察院组织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检察机关十律监督案件和十大司法案件评选。

  “京检在线”专栏,聚焦入选案件推出系列报道,从中管窥年度北京检察履职成效。本期介绍“年度十大案件”中入选最高检指导性、典型性案例的相关情况。

  2005年至2009年间,王某甲以天津某公司生产的医疗设备对其造成人身损害为由提起诉讼,并向相关单位举报,均未被支持。其间,王某甲在相关网络平台发布多篇文章对天津某公司诉讼代理人王某乙等人进行污蔑,对当事人名誉权造成侵害。2010年、2013年,王某乙先后两次提起名誉权侵权之诉,法院判决王某甲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王某甲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王某乙还曾先后两次以王某甲涉嫌诬告、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报案,但未获立案,其以王某甲涉嫌诽谤罪提起自诉和上诉,均被驳回。

  2020年10月10日,王某乙因不服不予立案决定,向东城区检察院申请监督立案。东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甲行为涉嫌诽谤罪,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情形,符合自诉转公诉条件。报经北京市检察院同意,依法通知公安机关对王某甲涉嫌诽谤罪立案侦查。2024年12月,王某甲因犯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网络诽谤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对于社会秩序和被害人人格权的损害更为严重。被害人以自诉方式救济维权,往往面临取证难、启动自诉程序难等现实困难。检察机关充分履行立案监督职能,激活自诉转公诉程序,依法向网络“诽谤”亮剑,有力回应数字时代人格权保障需求。2025年12月,该案入选最高检第59批指导性案例。

  本案中王某乙从提起名誉权侵权之诉起,先后经历刑事报案不予立案、刑事自诉被驳回,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他几乎穷尽了全部的诉讼程序及救济手段。北京察机关依法监督立案,激活自诉转公诉程序,实现了对公民人格权的刑法保护。习强调,统筹推进网络领域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我们坚决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指示要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决惩治网络暴力“按键伤人”,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贡献检察力量!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事关千千万万家庭幸福安康,国家专门立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北京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影剧院现有未成年人优惠观影政策存在未规范明示、设置身高要求等情况,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遂将相关线索移送至东城区检察院。2025年3月,东城区检察院经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影院存在于线上或线下购票处未显著提示未成年人优惠观影问题,且现有优惠政策仅及于特定身高范围的未成年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影剧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规定。

  同年3月18日,东城区检察院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积极整改,推动辖区十六家影院出台面向全体未成年人的观影优惠政策,并于线上线下显著提示。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专项活动,立案办理相关案件16件,制发检察建议8份,促进优惠观影政策在全市150余家影剧院落地惠民。2025年11月,该案入选最高检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电影是重要的文化载体,影院是未成年人提升文化艺术素养的重要场所。影院票价虽属“市场调节价”,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影剧院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法定义务。检察机关以数智赋能为引擎、以公益诉讼为利器,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履职,推动影院依法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使未成年人保护的有关规定真正落地惠民。

  羊肉串标注“百分百纯羊肉”“假一赔百”对外销售,实际却是猪肉、鸭肉腌制后与羊油块混合穿串,不仅辜负了热气腾腾的烟火气,更威胁着“舌尖上的安全”。2025年2月,朝阳区检察院通过梳理办理的刑事案件线索、“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上12345市民热线投诉举报信息,发现部分火锅店、烧烤店等餐饮店铺销售的肉制品掺假问题较为突出。

  该院依托餐饮店铺肉制品食品安全问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辖区外卖平台烧烤店进行筛查,初步发现25条疑似掺假线索,并组建由技术人员参与的联合办案组,共同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肉串样品进行快检筛查。经初步筛查,14个样品检出猪源性、鸡源性、鸭源性呈阳性,存在掺假问题。办案人员将上述初筛存在问题的样品进行封样后,委托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DNA检验鉴定,进一步明确掺假事实。2025年4月8日,朝阳区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处售假行为,对掺假商户作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围绕肉制品掺假开展专项整治。

  朝阳区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还向外卖平台调取店铺销售记录,向公安机关移送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线日,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2件4人。2025年10月,该案获评最高检检察技术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

  羊肉串是城市最诱人的烟火气,然而市场上“山寨”羊肉串屡见不鲜,是老百姓关注的社会痛点。肉制品掺假往往伴随着原料来源不明、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潜藏食品安全风险。我们聚焦群众关切,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面对此类掺假行为隐蔽性强,取证难的挑战,构建“大数据分析初筛、快速检测锁定、DNA鉴定确认”阶梯式取证方法,破解取证难题,通过高质效法律监督,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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